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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999J/2020-000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 标 题 ]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国资金融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 拟订全区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3.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拟订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4. 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及街镇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5.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管理彩票市场。

6. 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7. 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

8. 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区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承担对政府融资工作和各投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服务和联系本区内的金融机构,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9. 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承办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0.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 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政府外债,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12. 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负责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

13. 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4. 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15.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共下设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政事业科、社会保障科、经济发展科、会管采购科、农业科、监督科、国资管理科和金融管理科共计11个科室。

区财政局下属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重庆市长寿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重庆市长寿区街镇财政管理办公室,规格为正科级。

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和重庆市长寿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三)单位构成

我局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2018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355.66万元,支出总计2,355.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7.56万元、下降42.3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104.0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671.77万元,下降44.2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7.33万元,占99.68%;其他收入6.69万元,占0.32%。此外,调整后年初结转和结余251.64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35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8.67万元,下降37.5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83.65万元,占58.74%;项目支出972.02万元,占41.26%。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8.9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完成了所有支出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97.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3.42万元,下降43.4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4.20万元,增长74.32%。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及年中追加巨灾保险税收考核资金2017年征收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1.64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48.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8.30万元,下降35.9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5.84万元,增长95.24%。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251.64万元、增人增资及2017年目标绩效考核支出170.23万元、事业运行3.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4.8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27万元、住房公积金1.71万元、追加巨灾保险200万元、会计考试考务工作经费1.4万元税收考核资金242万元、2017年征收工作经费210万元、2017年金融特殊贡献奖11.13万元、2017年国有资产统计监督补助资金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8.9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完成了所有支出项目。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7.32万元,占84.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9.38万元,增长116.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的财政征收工作经费金融工作专项经费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费231.02万元、增资调资及2017年目标绩效考核经费170.23万元、追加巨灾保险200万元、会计考试考务工作经费1.4万元、国资管理中心人员增资3.52万元、税收考核资金242万元、2017年征收工作经费210万元、2017年金融特殊贡献奖11.13万元 。

2)教育支出7.07万元,占0.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1.67万元,占8.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85万元,增长30.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及新成立国资管理中心人员增加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增加4.1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0.69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44万元,占3.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增人增资导致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92万元,占1.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的国有资产管理评估及维修维护费17.92万元、年中追加2017年国有资产统计监督补助资金8万元。

6)金融支出2.70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的打非工作专项经费2.7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62.83万元,占2.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万元,增长2.80%,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临聘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6.95万元。其中:

1. 人员经费1,221.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73万元,增长5.6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刚性支出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6.36万元、津贴补贴206.47万元、奖金202.24万元、绩效工资1.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4.7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1.8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61万元、住房公积金82.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7.68万元、抚恤金4.37万元、奖励金(独生子女奖)1.9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

2.公用经费155.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95万元,增长31.1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业务经费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23万元、水费3.69万元、邮电费22.58万元、差旅费16.74万元、会议费1.92万元、培训费7.17万元、公务接待费0.61万元、工会经费68.29万元、福利费21.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8万元,下降45.4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2万元,下降29.1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公车使用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严格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 本单位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2.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3.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5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责任奖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8万元;下降42.1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7万元,下降25.47%,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使用管理, 公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

4. 公务接待费6.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万元,下降48.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5万元,下降32.98%。主要用于区县财政等部门来我单位工作调研,国资金融办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1.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2. 2018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年末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

3. 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85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5.02元。

4. 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车均维护费3.76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95万元,增长31.1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业务经费的增加,工会经费增加,主要是工会人员活动项目活动次数增加及标准提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3.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72.0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2018年各项目均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各项目资金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资金严格管控,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今后我们将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巨灾保险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8年我区巨灾保险完成理赔10笔,理赔金额110万元,包括房屋毁损700户,金额45.8万元;死亡5人,金额50万元;住院医疗4人,金额14.2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巨灾保险充分发挥了商业保险在应对风险管理、辅助灾后重建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一是我区巨灾保险覆盖了辖区内所有人口,覆盖率达100%;二是有效提高政府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减轻政府救灾资金压力;三是及时帮助受害人得到资金保障,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保障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发现的问题:该项政策群众知晓率还有待提高。下一步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同时引导保险公司提高办理效率,及时给受灾群众给予帮助。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巨灾保险费

联系人及电话

李冬霞13752972133

主管部门

长寿区财政局

实施单位

长寿区财政局金融科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200

总量

200

项目自评得分
( 100   )


其中:财政资金

200

其中:财政资金

2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市级文件要求,为增强我区巨灾风险抵御能力,建立多元化的风险补偿机制,由政府全额出资200万元购买巨灾保险,用于分担巨灾发生后政府救助责任的保险,保障全区90万人,减轻政府救灾压力,老百姓也可以更快地得到保障。

按照协议,已在当年10月30日之前一次性拨付巨灾保险费用200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自评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合计

100



项目投入

15

200万

200万

100%

15



是否有违规违纪情况

15

100%

15



保险覆盖率

15

100%

100%

100%

15



保障人数

20

90万人

90万人

100%

20



群众知晓率

15

60%

60%

100%

15



人员保险限赔额

20

10万/人

10万/人

100%

2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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