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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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768882506J/2022-000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规划、设置及日常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3.负责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事务性工作;指导镇街及社会单位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4.负责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拆除的事务性工作。

6.配合开展行业安全管理的巡查整改和应急演练;参与行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于2020年6月,为区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根据机构改革要求由原城管局下属单位安监中心、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和原商贸物流中心部分人员合并而成,编制数22人,下设办公室、规划发展科、建设管理科、智慧城管科、违建管理一科、违建管理二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90.16万元,支出总计461.95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90.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0.1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6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46万元,占35.6%;项目支出297.48万元,占64.4%。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2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490.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46 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41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58万元,公用经费,12.8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16.16万元。本年收入225.7万元,本年支出209.54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1万。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 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6.11万元。

公务接待费 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维护费3.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日常工作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297.4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汇总表为必须公开内容,参考样式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得分

1

违章建筑拆除项目经费

154.54

100

2

城市公共设施维护

55

100

3

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

87.95

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宇婧;联系电话:4088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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