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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房屋空置情形退垃圾处置费需携带哪些材料?
日期: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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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户已缴纳垃圾处置费情形,退费人员携带身份证(户主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燃气公司开具的空置证明、燃气缴费发票,至我区市政环卫处办理退费登记。
2、用户未缴费情形,联系相应燃气公司(凯源燃气、渝长燃气),燃气公司提供空置月份系统截图,由区市政环卫处工作人员在垃圾处置费客户缴费系统上进行设置减免。
3、退费电话023-40310006,退费地点:长寿区园丁路15号(长寿区第三实验小学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