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重庆市长寿区委员会理论学习制度
(2005年9月5日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主席会议通过)
一、总 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协重庆市长寿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政协)思想政治建设,促进理论学习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提高区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委员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论学习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的运用,着眼于现实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不断提高区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委员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着眼于创建“学习型政协”。
(三)理论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紧密结合全区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结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紧密结合区政协工作实际,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履行职能水平,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推进政协工作的创新发展。
(四)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3、中共中央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4、全国政协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
5、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协及中共长寿区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
6、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7、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和现代管理等各方面的知识。
(五)区政协理论学习的主要方法为以自学和研读原著为主,在自学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和交流,适时邀请专家、学者、教授讲座。同时采取自学与辅导、专题学习与系统学习相结合的形式,针对理论和实践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
(六)区政协理论学习的主要组织形式为中心学习组学习、常委会议学习、政协委员学习和理论研究。
二、中心学习组学习
(七)中心学习组组成人员为: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主任,机关各室主任、副主任,助理调研员,区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区政协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
(八)中心学习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整个中心组学习负总责。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中心组学习。区政协办公室具体做好中心组学习的服务工作。
(九)中心学习组组长、副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和区委的部署,结合政协实际,研究和安排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提出学习要求,组织实施学习,检查学习情况,保证学习落实并指导政协机关学习。
(十)中心学习组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必要时可增加集中学习次数。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
(十一)严格学习考勤登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活动的中心学习组成员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组长应加强对学习的领导和对中心学习组成员学习的督促检查。学习考勤结果将在每年年终反馈给本人。区政协办公室负责做好考勤记录工作。
(十二)中心学习组成员应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认真制订和完成自学计划,按时参加集中学习活动。学习中应把握好读原著、议专题、听辅导、搞调研、写心得、交流学习体会等环节,力求学有所获,读有所得,并做到每人有一本理论学习笔记本,每年至少精读一本政治理论书籍,至少作一次中心发言,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年终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和小结。
(十三)中心学习组成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应根据区政协全年工作重点,确定一个重点调研课题,参与调查研究,形成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
三、常务委员会学习
(十四)常委会的学习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学习内容由主席会议确定。
(十五)常委会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每位常委全年的参学率不低于80%。集中学习可专门组织,也可安排在常委会议之中进行。
(十六)常委会学习的具体事务由区政协办公室负责。
四、委员学习
(十七)委员学习以自学为主,并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联络组和本单位组织的学习。区政协适时组织辅导报告、专题讲座和“委员活动日”活动等,指导和促进委员学习。
(十八)对中共中央和中共重庆市委以及中共长寿区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和发布的重要文件,区政协及时组织委员集中学习座谈,也可由各专门委员会分别组织学习。
(十九)提倡委员把学习与参政议政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在视察、调研和工作实践中提高学习效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二十)委员的学习一般由区政协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和联络组组织协调。
五、理论研究
(二十一)理论研究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理论学习推动理论研究,以理论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二十二)理论研究着眼于对政协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政协工作新的实践和发展,推进政协理论新的实践和发展,为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提供理论支撑。
(二十三)理论研究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政协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政协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形式和新方法。
(二十四)理论研究的形式为定期活动与经常性研究相结合。区政协每年举行一次理论研讨活动或理论学习经验交流会。并根据需要适时举行专题研讨会、座谈会、报告会等活动,编辑研究资料,推广研究成果。
(二十五)理论研讨会的具体事务由办公室负责;各种专题研讨会、座谈会、报告会等由办公室和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
六、督促检查
(二十六)区政协理论学习实行年度检查考核,一般在每年12月份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的内容是重视理论学习的情况、理论掌握情况、理论运用情况、完成年度学习计划的情况和职得学习效果的情况。
(二十七)区政协理论学习的记录由办公室完成。集中学习的记录主要包括:学习时间、地点、内容,参加学习的人员,学习讨论、发言的情况等。个人自学记录由自己完成,主要包括:学习时间、内容、收获和体会等。
(二十八)区政协理论学习的有关资料由办公室存档,主要包括: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集中学习的记录和考勤、个人撰写的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检查考核学习的情况及反映学习情况的书面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