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重庆长寿楠木院森林公园的公示
日期: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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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林草局有关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启动部署视频会议及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的函》(渝林函〔2025〕208号)和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回头看”的通知》(渝林函〔2025〕29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长寿区林业局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进行了科学论证,并通过了市林业局组织的市级专家论证,拟撤销重庆长寿楠木院森林公园,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及时反映。
一、撤销范围
保护地名称:重庆长寿楠木院森林公园
保护地面积:127.43公顷
撤销范围: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0′31″~107°12′02″,北纬29°48′54″~29°49′42″。
二、撤销理由
一是森林公园属城市郊野公园、不符合自然保护地主体功能定位;二是自然生态系统、地质遗迹、自然和文化景观代表性一般,且森林资源单一,物种多样性较低,保护价值不高。
三、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
四、公示时间
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
五、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长寿区林业局
通讯地址:重庆市长寿区长寿路59号
联系电话:023-40244917
附件:关于撤销重庆长寿楠木院森林公园的公示
长寿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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