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关于大洪河、龙溪河(板桥沟段)划界 复核成果的公告

日期:2024-04-03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知》(渝水办河〔202211号)的要求,现将我区本次复核后的大洪河、龙溪河(板桥沟段)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向社会公告,大洪河补充新划定河道管理线的河段共计2.398km(左岸),新增管理线桩5个、告示牌1个;龙溪河(板桥沟段)河道划界成果补充了划界河段缺失部分2处,划定河道管理线的河段共计9.739km(左岸),新增管理线桩8个。详见《重庆市长寿区大洪河、龙溪河(板桥沟段)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复核公告表》。

附件:重庆市长寿区大洪河、龙溪河(板桥沟段)河段河道

管理范围复核公告表





附件

重庆市长寿区大洪河、龙溪河(板桥沟段)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复核公告表

序号

所属河流编号

河流名称

河名备注

流域面积(km2

区(县、自治县)境内

区县人民政府是否批准

是否市级河长河流

是否区县级河长河流

区县名称

境内河段长度(km

划界成果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标准

划界水库名称

划界河段起止地点

划界河段长度(km

划界岸线长度(km

设置界桩(界牌)(处)

设置公示牌(告示牌)(处)

划界工作起止时间

1

50011520014

大洪河

——

——

长寿区

——

水碾电站~力斗滩桥

——

2.40

5

1

2024320日至202441

10年一遇

——

已批准

2

50011520001

龙溪河

——

——

长寿区

——

龙溪河支流板桥沟

——

9.74

8

0

2024320日至202441

按照狮子滩水库校核洪水位划定

——

已批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