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8日,区政府以收文办字〔2023〕1534号公文交办通知书批准了《长寿湖镇区湖32-1/01等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停车场地块)》。按照《城乡规划法》和《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现予以公布。
《长寿湖镇区湖32-1/01等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停车场地块)》:
1、将社会停车场用地由原湖32-1/01地块调整至原湖35/01地块,原湖32-1/01地块调为娱乐康体用地(B3)。
2、将原湖35/01地块划分为湖35-1/01地块(B1)和湖35-2/01地块(S42)。
3、原湖35/01地块内配套的公共厕所保留在湖35-1/01地块中,原湖32-1/01地块中配套的停车场、公共厕所、应急避难场所移至湖35-2/01地块中。
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