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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咨询开展长寿区创建国家级(市级)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价格的函

日期:2023-02-23

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长寿区创建国家级(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为公平、公正开展采购工作,掌握项目市场价格,合理确定采购限价,特向在生态创建领域经验丰富、资质齐备、技术实力较强的单位就此项目服务进行价格咨询,望予以回应为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服务要求

1、编制创建国家级(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2、收集整理长寿区创建国家级(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材料。

3、配合长寿区创建国家级(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工作,出席国家级(市级)层面专家评审会,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并针对目前未能达标的指标制定2023-2026年年度创建工作方案,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工作计划

120236月底前,编制完成长寿区创建国家级(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并完成备案。同时,完成长寿区创建国家级(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现状评估及差距分析报告。

220237月底前,针对创建现状完成2023-2026年年度创建工作方案的制定。

32024430日前,完成长寿区创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材料的整理,2024530日前,完成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工作。

42026430日前,完成长寿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材料的整理,2026530日前,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工作。

三、报送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各单位于202322712:00点以前将报价函、资质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盖公章后寄送至长寿区桃花大道20号区生态环境局406室(联系人:冯凯  电话:4046079718602311058)。

附件:价格回应函

重庆市长寿生态环境   

         2023223        


附件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咨询开展长寿区创建国家级(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价格的函》,经详细研究,决定对此做出价格回应。

1、愿意按照价格咨询函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2、我方现提交的报价文件为:报价文件纸质件壹份。

3、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价格咨询函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4、我方理解,本次报价不作为正式采购的最终报价,仅作为限价的参考依据。

                供应商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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