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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重庆市长寿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禽养殖业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02-10

重庆市长寿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重庆市长寿区2023年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禽养殖业

项目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按照《重庆市长寿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提前告知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定了重庆市长寿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禽养殖业项目申报指南。请各街镇组织符合条件的业主按照指南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按以下要求申报。

一、申报要求

(一)各街镇应及时贯彻申报政策,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指导申报业主编制方案,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业主自愿申报,不得代编代报;

(二)申报的补助项目严格按照批准同意后的建设内容和时间进度开展建设;

(三)项目实施单位在建设期间应积极与街镇联系,接受监管;

(四)项目所属街镇和村要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告(见附件3

二、材料报送

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及时报送申报材料至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罗君,电话:8188030917823489757

三、其他事项

(一)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及格式。

(三)本通知电子版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示公告栏下载。

附件1.重庆市长寿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禽养殖业项目申报指南

2.长寿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禽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3.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电子档案(模板)

4.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划款申请表


                重庆市长寿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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