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关于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资金项目和2021年商务区域协调发展资金项目评审服务的自行采购公告

日期:2022-08-02

关于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资金项目和2021年商务

区域协调发展资金项目评审服务的自行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切块资金项目和2021年商务区域协调发展切块资金项目评审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3万元整。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除按内审一般要求外,评审机构需对项目的真实性、程序的合规性、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及资金管理的有效性予以评定。

    (二)需对申请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切块资金项目和2021年商务区域协调发展切块资金项目的各类票据材料、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参会参展合同复印件或推广宣传合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药监局受理通知书研发投入审计报告各类确认函和通知、申报企业资格认定、照片资料等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予以评定,须对评审项目提出评审建议。

(三)所有评审项目在指出存在问题时,均应明确指出其违反何种法规或政策性文件某条款的何种规定。需提出评审建议。   

(四)评审完成后,评审机构应按长寿区商务委要求制作相应分析图表,并组织整理有关资料移交长寿区商务委归档。

(五)长寿区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项目评审应在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经长寿区商务委认可的审计报告。

(七)其他事项:本次共约15家企业申报项目,评审机构需对项目的真实性、程序的合规性予以评定,认真查验审核申报资料,必要时到相关银行、保险、担保机构延伸审计。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素及权值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10%

10

满足采购文件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


2

技术部分

40%

40

1.总体需求理解(20分)

对供应商提出的项目总体需求理解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切实可行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优得20分,较好得15分,良得10分,一般得5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

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横向比较打分

2.实施方案(20分)   

根据本项目服务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并详细阐述服务能力及优势。对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3

商务部分

50%

50

1.项目主要经办人员(20分)

根据拟派项目主要经办人员的经验、资历(履历、从业时间、类似项目经验;项目团队组成和配置的合理性等)、文件撰写能力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拟派人员应为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20226-7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业绩(30分)

供应商自201811日至今承接过同类项目的,提供一份合同得15分,满分30分。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公章。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82—202281018:00时。  

七、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简介、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项目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三)类似项目审计经验证明。

(四)项目人员配置情况。

(五)审计实施方案。包括评审标准中需评审的内容材料。

(六)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七)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八)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十)长寿区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报名方式

    本项目可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咨询电话为长寿区商务委外经外贸科张老师,023-40244427现场咨询请前往重庆市长寿区长寿区商务委员会107室(重庆市长寿区桃花行政中心联建楼,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九、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三)违约责任。若投标人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委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四)我委享有最终解释权。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

                                      20228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微博

政务新媒体

部门街镇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