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项目 任务的通知

相关项目街镇农业服务中心,项目业主:
根据《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安排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长财农发〔2022〕11号)文件精神,长寿区供销社、长寿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申报2022年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项目的通知》(长供发〔2022〕15号),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并对项目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时限和要求,现将2022年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项目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及建设内容
(一)项目实施单位
重庆广达园艺有限公司
重庆市长寿区寿福家庭农场
重庆市长寿区兵哥水果种植家庭农场
重庆市长寿区明熙蔬菜种植家庭农场
重庆市长寿区原利蔬菜种植家庭农场
重庆市长寿区秦彭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重庆今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内容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2022年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项目任务表》(附件1),各项目业主应严格按照备案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建设任务和内容。
二、项目完成时间
从项目下达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项目组织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
(一)项目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任务所列名称设置资金明细账,严格资金用途及使用管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最大效益。项目资金实行划拨制,由区供销社直接划拨给项目业主。
(二)项目补助资金实行“先建后补”,项目任务建设完成后,项目业主单位要及时组织自查,并完善项目验收资料。经自查合格后,提请区供销社组织验收,区供销社和街镇共同组织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四、验收材料要求
验收材料按以下顺序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包括:1.项目验收材料封面(蓝色,见格式);2.验收材料目录;3.项目验收鉴定书(见格式);4.项目实施承诺书(见格式);5.验收申请报告;6.验收申请表(见格式);7.项目任务下达文件;8.项目实施方案;9.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包括项目实施完成后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及农民增收等绩效自评);10.项目完成明细清单(见格式);11.项目完成后镇村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实施地块、面积、地膜种类规格及用途等);12.发票、资金打款支出凭证及财务原始凭证、账簿复印件;13.农膜采购合同、农膜合格证、农膜出厂证明等,农膜采购询价比选资料;14.项目实施前、中、后彩色图片资料;15.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16.组织及实施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1.项目建设任务表
2.项目验收资料封面
3.项目验收鉴定书
4.项目实施承诺书
5.项目验收申请表
6.项目实施明细清单
7.资金补助拨付申请表
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2年5月11日
(联系人:冯琴, 电话:40408707)
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