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咨询2021年长寿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项目价格的函

贵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采购《2021年长寿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项目。按照我局采购程序相关要求,现就该项目限价咨询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采 购 人: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2021年长寿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项目。
三、服务内容:按照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区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和《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2022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2021年长寿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摸清我区温室气体排放底数,全面掌握我区温室气体排放状况及排放强度。
四、业绩要求:开展过省(直辖市)/市级(区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或环境类规划编制。
五、咨询报价要求:
1. 本次咨询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费、税费、交通费、通信费等的所有费用;且不作为正式采购的最终报价,仅作为限价的参考依据。
2. 请于2022年5月11日17:00前将盖有公章的咨询函传真或扫描件传至我局,并务必提供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我局最终确定采购限价后,将按照采购程序进行招标;届时,我局将优先通知贵单位进行投标。
六、联 系 人:赵佳;电话:40661807;传真:40460453;电子邮箱:75706739@qq.com。
附件:采购限价咨询函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5日
附件
采购限价咨询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2021年长寿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项目》的咨询函,经详细研究,决定对此做出报价回应。
1、愿意按照咨询函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现提交的报价文件为:报价文件纸质件壹份。
3、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咨询函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4、我方理解,本次报价不作为正式采购的最终报价,仅作为限价的参考依据。
联系人: ;电话: 。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