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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一年查处渔业案件44件54人

日期:2022-01-27

近日,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长江长寿段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及违规垂钓专项执法行动,未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去年以来,像这样的大型联合执法行动,我区累计开展近20次,对震慑非法捕捞,维护长江渔业资源产生积极作用。

2021年是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全面启动之年,我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共查处渔业案件44件54人。

我区全力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设立了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委制发了长江流域禁捕退捕、长江禁捕渔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并积极与区公安局、长航公安长寿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对禁捕重点水域、水陆通道等重点部位联合执法,形成查控合力、巡逻防控,真正做到“应巡尽巡、应查尽查”。同时,开展清江、清船、清网,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对涉渔“三无船舶”整治,收缴龙溪河、桃花河两岸的非法捕捞网具和“三无”船舶,整治违规钓鱼行为。对救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及时送市水产研究所进行科学研究。

同时,我区强化政策宣传引导,让人人了解“十年禁渔”相关政策法规。通过长江护渔人员每天的检查、巡查,对垂钓人员广泛开展禁捕政策宣传,借助区融媒体中心全媒体平台开展禁渔宣传。在长江安装界碑界桩,在重要码头、水域设立依法保护渔业资源告示和声控语音宣传牌,在街镇宣传栏、重要码头、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显著位置张贴《禁渔通告》和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禁渔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禁渔宣传,在抖音公众号制发短视频5条,长寿移动和长寿电信群发禁渔短信3万条。

2021年以来,我区共查处渔业案件44件54人。其中,由公安机关刑事处理8件10人,区农业农村委行政处罚36件44人。收缴电捕鱼工具9套、皮划艇2艘、渔网具70余副,渔获物56公斤。销毁收缴的“三无”船舶6艘、鱼竿337根。救护野生大鲵4尾、泰国鳄1尾。与相关部门联合,对水产品市场渔具店、涉渔餐饮场所和超市进行检查152次,立案调查销售禁用渔具案件2件2人。

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区将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在平时正常巡查的基础上,采取执法人员蹲守、驻守检查、联合执法等对非法捕捞和电、毒、炸鱼现象严重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水域加大检查力度,通过“零点行动”“清江行动”和以“打团伙、端窝点、斩链条”为重点的打击违法捕捞专项行动,坚决斩断“违法捕捞-贩卖-餐饮消费”违法链条,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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