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17500956438/2021-00113 [ 发文字号 ] 长寿府发〔2021〕3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7-29 [ 发布日期 ] 2021-08-19
[ 标 题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长寿湖镇狮子滩水厂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长寿湖镇狮子滩水厂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

长寿府发〔2021〕31号

长寿湖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万州区等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函》(渝环函

〔2021394)文件精神,现对长寿湖狮子滩水厂水源地保护区予以撤销,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长寿湖镇狮子滩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2021729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