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复函
区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高效推进“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的建议》(第6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量力而行”,精准安排年度重大建设项目。项目安排上,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材料高地专项围绕产业生态“建圈”、重点产业“强链”等方面优先安排市场类项目及与其配套的基础设施项目,如佰瑞德新能源材料及循环经济项目、经开区低碳循环经济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等;世界级运动康养旅游目的地专项围绕旅游品牌及旅游线路打造、乡村振兴等方面优先安排市场类项目及有资金来源的经营类项目,着重保障续建项目,如长寿湖文化产业园、四好农村路等;中国长寿生命科学城专项围绕教育、医疗、数字健康产业等方面优先安排紧扣生命科学主题的市场类项目,着重保障社会民生方面的公益类项目,如全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平台项目、古镇中学等。目标制定上,由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牵头,对项目年度工作计划、投资计划与项目资金平衡工作同步研究、反复论证、统筹平衡,按照严控政府隐性债务的要求,充分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结合财政承受能力及项目资金争取情况,分清项目建设轻重缓急,审慎确定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工作目标及投资目标、建设工期。2023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共计220个,年度计划投资332亿元,其中市场类及经营类项目179个,年度计划投资308.5亿元,占比约93%。
二是“尽力而为”,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项目建设。一方面,印发《长寿区营商环境优化提质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打造“二期在长寿”新名片,大力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主体等各类企业在长寿再投资再建设,实施存量项目的扩建、改建、再建计划。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发改投资〔2022〕1652号)文件精神,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采取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同时要求在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长寿区营商环境优化提质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系列政策,在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不断加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此复函已经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涛审签,对复函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
长发改函〔2023〕66号 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复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