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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第六次会议第35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5-05-06


周丽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中小学厕所改造升级的建议》(第35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中小学厕所现状及问题

学校厕所建设的标准主要依据《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制定学校厕所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包括位置、数量、设施配置、安全措施等方面。目前,我区中小学厕所有92%达到卫生标准,8%未达到卫生厕所标准。部分学校,尤其是农村地区因建校久远,未修建厕所隔断,少部分学校存在隔断损坏现象,未及时维修。区教委坚持推进卫生厕所建设,针对学校厕所卫生问题,大部分学校定期使用喷雾消毒设备对厕所进行消毒处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次对厕所进行清扫。同时加强巡查,及时清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当然,仍有少部分条件不具备的学校,厕所日常管理不到位,缺乏定期清洁和维护,保洁人员配备不达标的现象。

二、下一步打算

1.加大资金投入,区教委建立中小学校长效维修机制,保障资金投入。并且经领导同意,重点支持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的厕所改造工作。由长寿开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设备招标,对厕所改造升级。近几年,我们对12所学校厕所进行了维修,卫生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2.加强督导与检查,在每学期开学和中期,区教委领导和专职督学、责任督学到全区学校进行安全卫生检查,特别是针对厕所卫生的专项检查。

3.加强宣传与教育,区教委将督促学校加强厕所卫生宣传教育,通过校园广播、板报等形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人人讲卫生的校园氛围。

真挚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理解、关心与支持。此复函已经长寿区教委主任张常宝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教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5430

(联系人:王华,邮编:401220,联系电话:4023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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