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8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8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尤明刚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十六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对长寿区境内长江支流进行优化调整的建议”(第88号)已收悉。针对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专题进行了研究调查。现根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就提案的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晏家河、沙溪河、锅锣溪为长江一级支流
(一)河道调查及名录公布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全面开展河道调查及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渝水办河〔2017〕47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河道调查及名录公布工作大纲和技术细则的通知》(渝水办河〔2017〕44号)要求,我局于2019年10月完成了我区19条重要河流的河道名录调查和河道调查评价工作,并经长寿区人民政府收文办字〔2019〕3020号文件批准。
河道调查评价及名录公布成果是我区河道依法管理、河流法定化的重要的法律依据和技术支撑,加大了对河道建设管理的力度和水平,指导了河道建设管理工作。
(二)河流基本情况
晏家河是长江一级支流,发源于长寿区境内八颗街道水井村二组窝凼,在凤城街道过滩村十五组胡家坪注入长江。境内流域面积81.65km²,河道长度为21.8km。晏家河排洪沟为晏家河一级支流,为长江二级支流。
沙溪河是长江一级支流,发源于长寿区沙塘村新开洞,至晏家街道石门村一组大石门处注入长江。境内流域面积为20.43km²,河道长度为10.84km。
锅锣溪是长江一级支流,发源于江南街道龙桥湖村龙桥水库大坝,止于江南街道城区入江口,境内流域面积14.19km2,河道长度为8.13km。
二、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情况
2015年11月,我局完成了《重庆市长寿区城市规划区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并经长寿府发〔2015〕144号文件批准,规划河段总长310.639km,共涉及74条河。晏家河支流(排洪沟)、锅锣溪、沙溪河纳入该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中。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水平年2020年,展望至2030年。
2021年12月,按照《重庆市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大纲》(渝水办河〔2020〕14号),我局重新编制了长寿区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完成了《重庆市长寿区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初稿)。本次规划范围为12条河流,其中流域面积50km2以上10条,分别为御临河、大洪河、龙溪河、桃花溪、打渔溪、晏家河、高洞河、双龙河、焦家河、干滩河;流域面积10~50km2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河流2条,为古佛河、锅锣溪。经反复征求区规资局、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等相关部门意见,考虑到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经长寿区十九届政府常务会第2次会议研究决定,我局将古佛河、锅锣溪移出本次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范围。
2022年3月,我局修改完成了《重庆市长寿区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报批稿),并经长寿区人民政府收文办字〔2022〕1168号文件批准。本次规划河段总长为274.36km,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调查评估年为2019年、2020年;规划水平年分近期、中期、远期,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中期水平年为2030年,远期水平年为2035年,展望至2050年。本次规划涉及御临河、大洪河、龙溪河、桃花溪、打渔溪、晏家河、高洞河、双龙河、焦家河、干滩河等10条河流,晏家河支流(排洪沟)、锅锣溪、沙溪河未纳入此次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中。
三、河道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中规定“国家对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国务院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晏家河支流(排洪沟)、锅锣溪、沙溪河未纳入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中,未划定岸线保护范围。
根据《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五条“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统一管理工作。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河道管理的相关工作”以及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辖区内河道日常管护的相关工作”的规定,我局和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做好河道管理的相关工作。
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月5日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长江和长江经济带的地位和作用,说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这不仅是对自然规律的尊重,也是对经济规律、社会规律的尊重。
重庆市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我区应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发展理念,科学合理的管理、保护、开发利用河道。
感谢尤委员关心民生和对水利工作的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恳请尤委员理解和包容。
此复函已经区水利局党委委员胡勇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局和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2022年6月9日
(联系人:陈渝文;联系电话:15330553566)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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