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00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周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脸识别规范管理的建议”(第00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我区目前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小区有御府华庭、长寿院子、文林雅居等17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我委组织公安、检察院、物业协会等单位对朵力池上春天、文林雅居、御府华庭等小区实地进行调研,并向金科、朵力、科瑞等物业企业了解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情况。
二是按照《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国家网信办、公安部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住宅小区是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其中一种场景,住建委不是人脸识别系统技术应用的行业主管部门,经请示市住建委,人脸识别系统技术应用不需向住建部门报备。
三是根据《重庆市智能安防小区(社区)建设技术指导意见(试行)》通知(渝公发〔2021〕51号)、《智能安防小区设施配置及功能要求验收标准》(渝防控体系建设办〔2022〕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区公安部门在2021年至今联合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对部分小区实施智能安防建设,主要对小区的行人、车辆出入口、消防通道和高空抛物区域安装摄像镜头,在征得小区业主同意后,可以用人脸刷卡进入小区,但这不是唯一进入小区的方式,业主也可以用刷卡等方式进入,不得强制业主必须刷人脸进入,并且在安装后采集的数据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小区物业全程均是配合三大运营商的工作,无法接触到业主的数据。公安机关在以后的工作当中加大人脸识别监管力度,切实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驾护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方式作为出入物业管理区域的唯一方式,必须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身份验证方式。二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网信、公安等部门,规范使用人脸识别系统技术应用,提高其安全性和准确性。
此复函已经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副书记陈忠平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何川,联系电话:40232255,邮政编码:4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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