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新区(工业园区)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订长寿高新区的规章制度和重大政策。
2.负责制订长寿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3.负责制订长寿高新区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4.负责长寿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作。
5.负责长寿高新区经济运行、科技创新、数字改革、产业扶持、企业培育、营商环境、党建等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综合科
负责文秘、后勤、宣传、人事、审计、法制等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投资促进科
负责制订战略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招商引资等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经济运行科
负责经济运行、企业培育及服务、营商环境优化、统计等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4.数字创新科
负责长寿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牵头工作;负责制订园区产业数字化发展计划;负责协助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5.规划建设科
负责制订国土空间规划、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规划修编修改等工作;负责制订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的规划、计划,协调推进园区城市提升相关工作;负责统筹重大项目管理;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6.党建科
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及入驻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入园企业的党建、法制、工会、群团等服务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7.财务科
负责中心财务工作;负责长寿高新区对企业优惠政策资金兑付;负责中心采购等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516.85万元,支出总计1516.85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1538.44万元,下降88.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与长寿经开区合并后尚处于过渡阶段,收支对比去年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516.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1538.44万元,下降88.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与长寿经开区合并后尚处于过渡阶段,资金收入对比去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6.85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516.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1538.44万元,下降88.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与长寿经开区合并后尚处于过渡阶段,资金支出对比去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74.98万元,占31.3%;项目支出1041.87万元,占68.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秉持收支平衡的原则,所有收入均及时开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16.85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538.44万元,下降88.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与长寿经开区合并后尚处于过渡阶段,资金收支对比去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6.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510.83万元,下降49.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财税扶持资金项目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45.47万元,下降59.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财税扶持资金项目收入,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6.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510.83万元,下降49.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财税扶持资金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45.47万元,下降59.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财税扶持资金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秉持收支平衡的原则,所有收入均及时开支。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20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6万元,下降91.2%,主要原因是培训支出金额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84万元,占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76万元,增长284.8%,主要原因是补交了以前年度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17.70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本年员工数量减少,相应减少了医疗保险费用。
(4)节能环保支出1041.87万元,占6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8.13万元,下降69.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财税扶持资金项目支出。
(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00.24万元,占1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62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本年员工数量减少,相应减少了工资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8.00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员工数量减少,相应减少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4.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0.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3.91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本年补交了以前年度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薪酬绩效、保险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4.1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46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新进员工后,2024年相比2023年预算有所增加,相应增加了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招商差旅费、工会经费、广告宣传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56万元,下降88.6%,主要原因是本年培训需求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041.8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黄老师 023-40289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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