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报到
应届大中专及其以上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区人才交流中心报到,人才交流中心为其建立人事档案关系。报到时所需要材料:(1)毕业生报到证;(2)毕业证;(3)户口迁移证;(4)身份证;(5)党团组织介绍信。
二、毕业生就业推荐
区人才交流中心根据其专业特长为毕业生推荐就业,或在本人许可下将其求职信息发布到人才中心求职网上。
三、其他人才就业服务
区外来长人才、境外人才以及区内其他求职人才凭有效证件(毕业证、身份证、技术等级证书等)到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人才交流中心根据其专长推荐给区内企业单位,或召开现场招聘会,提供就业供需平台,让求职者和招聘单位实行双向择优选择。求职者也可登陆政府门户网就业信息栏查询就业信息。
四、 人事代理服务
本着自愿原则,为大中专及其以上毕业生、各类社会人才办理人事代理(包括人事档案、职称、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