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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八批 2019年7月29日 )

日期:2019-08-09

  2019年7月29日,长寿区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生态环境问题2件(见附表)。现将处理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

  附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八批2019729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举报区县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X2CQ201907290006

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凤凰村书记吴洪清侵占村400亩土地建石材加工厂,长期夜间生产排放污水和石头至平滩河;2.该石材加工厂排放噪声扰民。

长寿区

,噪音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所述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凤凰村书记吴洪清,实为原长寿区洪湖镇凤凰村支部书记,已于2019617日主动辞去洪湖镇凤凰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投诉人所述石材加工厂(以下简称吴洪清石材厂)原为重庆长洪建材厂,位于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凤凰村1组。2009年由凤凰村村民杜某、陈某合伙修建,用于生产腻子粉。2013年,杜、陈将该厂租赁给吴洪清用作库房。吴洪清于2017年添加设备,改造为石材切割加工厂,主要从事青石切割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线1条,年产400立方米。
吴洪清石材厂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青石切割废气(粉尘)、机械噪声及切割环节喷淋废水。其中切割粉尘采取自动喷淋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沉淀产生的石砂清掏后外卖。
(二)现场调查情况
1.2019
730日区生态环境局联合洪湖镇政府对吴洪清石材厂进行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对厂区及周边环境勘察、巡查,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外排,河道内未发现堆积石材。经走访距离最近的洪湖镇污水处理厂和洪湖镇垃圾压缩收运站值班人员,未发现该石材厂夜间生产行为。731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厂区现场核实,吴洪清石材厂实际占地面积854.96平方米。731日夜间,洪湖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夜间20:5023:50左右两次突击检查,该石材厂均未生产。
2.
吴洪清石材厂坐落背山靠路,南边最近为直线距离约100米的洪湖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压缩收运站,西边隔河最近为直线距离约250米的洪湖镇坪滩村村委,北向隔河200米为坪滩村居民,东向靠山。因近段时间该石材厂未生产,无法对其厂界周围进行监测。

部分属实

730日下午,吴洪清已到洪湖镇政府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作出书面承诺,10日内自行拆除相关设备,不再经营。洪湖镇成立专项小组,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2

D2CQ201907290044(重复案件)

长寿区菩提大道长寿化工职业大学附近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4-5个烟囱排放臭气影响金科阳光小镇小区住户生活。

长寿区

大气

经现场检查,小康公司缸体、压铸、曲轴(打磨工段)车间正常生产,缸盖、曲轴(铸造工段)车间停产检修。企业生产废气均经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督查期间,先后2次对小康动力进行突击检查和监测,小康动力一直处于生产状态,企业废气排口、厂界无组织废气和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均符合标准。但其厂界周围在特殊气候和时段仍然存在“达标扰民”问题。小康公司通过对废气深度治理后,臭气排放浓度大幅度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明显改善。下一步还将从工艺原料方面进一步改造升级,确保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周边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基本属实

一是加大对小康动力巡查力度,重点对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抽检,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加大监督性监测力度,督促企业做到达标排放,确保有机废气深度治理取得实效。
二是督促小康动力进一步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不断加大环保投入,持续推进深度治理,加快产臭环节新工艺的试验,力争通过使用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或杜绝臭气产生。
三是督促小康动力加强信息公开。积极主动与周边居民进行沟通联系,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争取群众理解,推动和谐发展。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7月29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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