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我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非金融类)达到733.3亿美元。2006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161.3亿美元,较上年增长31.6%,在全球的排名已从2005年的第17位上升到2006年的第13位。
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从一般出口贸易、餐饮和简单加工扩大到营销网络、航运物流、资源开发、生产制造和设计研发等众多领域;投资区域从欧美、港澳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拓展到亚太、非洲、拉美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灵活多样等特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强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研讨会”上说,根据发展的现状和需求,也为了促进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有效、有序、协调、健康发展,国家鼓励国内企业境外投资重点投向以下四个方面:
一、鼓励有利于缓解经济发展瓶颈的境外资源类投资,拓宽这方面投资合作的渠道和领域;
二、鼓励有助于国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够带动国内产品、设备和技术等出口和劳务输出的境外生产型设施和基础设施投资,并有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水平;
三、鼓励能够通过境外投资学习国际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的境外研发中心等投资,提高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
四、鼓励我国的优势企业到境外从事贸易分销、银行、电子信息、物流航运等业务,增强服务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政府指导企业进行境外投资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对鼓励的境外投资,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原则的前提下,政府将从外交、外汇、税收、海关、信贷、保险以及多边双边合作等多个方面给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