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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从2006年12月1日起,《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鼓励外商来渝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开始正式实施。《意见》体现了5项新举措:(1)自然人可作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投资者;(2)放宽外国(地区)投资者的范围;(3)放开外国自然人投资开办一人公司的数量限制;(4)实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5)实施外国(地区)投资者商(字)号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