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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2008年5月28日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雷先建同志辞去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重庆市长寿区人大常委会。
200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