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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5日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鲜亚勇的提请,区人大常委会
任命:
罗明亮同志为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余治敏同志为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苏红斌同志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重庆市长寿区人大常委会
200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