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重庆市长寿区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群众投票的公告
为进一步体现第三届重庆市长寿区杰出青年评选表彰工作中的群众参与性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社会各界群众参与第三届重庆市长寿区杰出青年评选推荐工作,根据《第三届重庆市长寿区杰出青年评选办法》的规定,经组委会研究,决定对公示无异议的15名候选人开展群众短信投票工作。现将群众投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群众投票形式
群众投票以手机(小灵通)短信投票方式进行。
二、群众投票分值比例
群众投票结果以50%的权重计入正式候选人总得分数。
三、群众投票时间
2008年10月13日上午10时至2008年10月28日上午10时,共计15天。
四、群众短信投票具体方式
每一位候选人对应一个双位阿拉伯数字短信代码,发送ZT+候选人代码可进行投票。同一条短信中,同一个候选人的代码不能出现两次,否则为无效票;无对应候选人代码的投票为无效票;每条短信中必须包含3至10个候选人代码,少于3个或多于10个均为无效票;每一手机(小灵通)投票上限为10条,超过为无效票。
例如:当您为代码是01、05、10、14、15的五位候选人投票时,请编辑短信ZT0105101415后(数字代码间不用任何间隔符),移动手机、联通手机、电信小灵通用户均发送至10620637,信息费1.0元/条(不含0.1元/条通讯费)。
五、其他事项
1、15名候选人先进事迹将在长寿电视台、《长寿报》、长寿门户网站(cs.cq.gov.cn)、长寿共青团网站(changshou.cqyl.org.cn)等媒体上刊登,供投票人查阅。
2、候选人的短信投票情况动态显示在长寿门户网站、长寿共青团网站上,并可供查询、监督。
第三届重庆市长寿区杰出青年评选组委会办公室
200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