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凤城辖区药品经营企业的合法经营行为,保障市民的用药安全,街道安监办执法员于8月14至8月16日配合区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我辖区内的天圣大药房益尼药房、陈文淑西医诊所、巨琪永安堂药房、朱乙西医诊所、汪超群中医诊所、张勇西医诊所等经营药品的组织或个体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对药品经营单位建立了详细的基本资料。
检查组根据《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经营组织或个体的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台帐、药品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有的经营者没有持证上岗,有的进货渠道不合法,有的药品管理不符合要求(存放不符合要求,药品清洁卫生太差,没有温湿度记录管理等),有的还在销售过期药品。检查组对上述违规的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并给予教育处理,严重的给予了一定的经济处罚,加强了各药品经营人员的安全意识。
8月16日上午联合检查组在110警察的配合下对被消费者举报的长寿区医药公司和平药房中心店(向阳街27号)进行突击检查,在吴仁中百货门市部(上海羊毛衫---向阳街27号)发现非法销售(异地销售)西安亨通光华制药公司生产的神州三号口服液等药品,联合检查组对非法销售的药品进行了摄像、查封,药品移交区药监局,待作进一步的处理。
通过几日的药品执法检查,规范了凤城街道药品经营组织或个体的经营行为,加强了市民的药品安全防范意识,为长寿地区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