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北京奥运会召开,确保我区体育市场安全经营,不发生安全事故, 2008年7月30日至7月31日,文广新局负责体育工作的同志和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一起对长寿湖、城区、川维片区水上运动和体育类航空飞行项目进行了安全检查。
这次检查既是根据市体育局要求,在2008年9月1日前停止体育类航空飞行经营活动,又是夏季排查游泳场所安全隐患需要安排。检查依据是《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重点检查了游泳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性、警示标识的设置、救护人员的配备、救护器材的配置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等内容。
从检查看,各经营企业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安全标志明显,文明服务,经营效果较好,为长寿市民和长寿湖旅游提供了丰富的体育活动项目。同时也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现象,对此提出了整改要求,业主表示一定努力整改,把体育企业办得更好。(体育科、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