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部在全国开展的第二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圆满结束,区文化馆被命名“一级文化馆”。全国共有377个文化馆被命名为“一级文化馆”,其中重庆市有五个区县文化馆荣登“一级文化馆”名录。
为进一步加强对文化馆事业的管理,提高文化馆的工作水平,国家文化部于2007年在全国开展了第二次县级以上文化馆的评估定级工作。为了达到文化馆定级标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文化馆建设,加大投入,面积达7437平方米,固定资产达1200余万元,设置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雕塑等功能室及多功能培训厅、展厅等,配备了较为完备的设施设备,并有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的干部队伍,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形式多样、有声有色,每年均在40场左右,为我区三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区文化馆从县级三级馆一跃评为区级“一级文化馆”,一次性跳跃5个级别,充分体现了我区文化发展的速度,也使我区公文化服务体系迈上新的台阶,必将促进我区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文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