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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关于邻封镇焦家村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3-10-07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邻封镇焦家村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邻封镇焦家村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邻封镇焦家村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结论

程河段属焦家河,采用10年一遇洪水评价标准,污水处理站采用10年一遇洪水评价标准

(二)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250t/d占地608.5设计场平高程为284.50m主要涉河建筑物包括格栅调节池、一体化设备、出水计量渠、设备间以及部分厂区道路。

涉河建筑物控制坐标表

项目

特征点编号

坐标值

备注

Xm

Ym

污水处理站

K1

3309465.667

417848.401

用地红线

K2

3309468.533

417835.720

K3

3309480.780

417838.441

K4

3309489.533

417836.880

K5

3309498.811

417841.250

K6

3309508.922

417854.483

K7

3309503.579

417859.997

K8

3309499.580

417863.032

K9

3309490.424

417854.723

K10

3309503.680

417850.408

设备间

K11

3309507.408

417854.029

K12

3309504.459

417857.408

K13

3309488.251

417838.951

尾水渠

K14

3309488.930

417837.842

K15

3309494.682

417841.162

注:坐标系统采用大地2000坐标系统。

二、有关要求

(一)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自觉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

(二)你单位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并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三)工程开工前,项目业主应将施工安排报送我局备案。我局将对涉河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和竣工后的界线坐标、规模尺寸、高程、边坡等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复核。

(四)加强施工期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工程度汛方案及措施,并报项目业主及主管部门备案。

(五)工程施工完毕,业主及时向区水利局提交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复自行失效;若需延续有效期,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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