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驻会组成人员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柏季康、王玉岭、张志国参加了检查,区计委、经委、环保局、市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陪同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首先对我区的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长寿水泥厂和水厂进行了实地检查,随后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据了解,我区为全面贯彻执行固废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长寿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着力强化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加强了水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出台了《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各街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职责和义务,有力保障了饮用水安全;二是以排污许可证监管为龙头,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制度,督促相关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消除污染隐患;三是强化辖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制发了加强危废管理的有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危废产生、转移、处置、利用等各个环节;四是加大对长化、三灵、渝港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监管力度,确保其达标排放;五是进一步巩固清洁能源工程工作成果,认真整治燃煤回潮,有效遏制燃煤污染反弹,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05年环境统计资料显示,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5.02%,二氧化硫和粉尘排放达标率分别为92.28%、93.14%,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1.57%,较好地完成了“十五”环保目标任务,基本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检查组对我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表示满意,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要求,今后要继续加大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尤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要继续抓好、抓实重要污染源的监管和治理。在抓好老污染企业污染防治的同时,更要注重防治新的污染源产生,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不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着力解决好固废、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