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18个街镇450户农户的收支调查推算,农民可分配总额达到163545万元,增长25.72%,农民可支配收入2384元,同比增加483元,增长25.41%,农产品价格增长是农民纯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小春作物价格上涨和产量增长拉动农业收入增长。油菜、小麦、洋芋、蔬菜等价格,分别比上年增长22.73%、19.12%、7.38%、26.55%,小春粮食36841吨,同比增加1716吨,增长4.89%,油菜8107吨,同比增加1039吨,增长14.70%,蔬菜稳中略有减,两因素拉动农业实现17.14%增长。
二、畜牧产品价格和产量增长拉动畜牧业高速增长。生猪、肉鸡、肉鸭、笼养鸡蛋、土鸡蛋等畜产品价格分别增长81.75%、26.18%、14.04%、6.07%、12.51%,价格高位运行,畜产品产量有所增加,两因素拉动畜牧业增长51.28%。
三、水产品价格拉动突破了徘徊局面。白鲢、花鲢、草鱼、鲫鱼等主要水产品价格分别增长29.91%、19.28%、32.82%、46.47%,拉动了渔业增长28.47%。
四、农民工工资增长拉动劳务收入持续增长。技术人员工资和非技术人员工资同比分别增长22.48%和19.50%,拉动劳务收入达到109745万元,同比增加19978万元,增长22.26%,为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1600元。
同时,制约农民纯收增长的因素主要是农用物资价格上涨和劳动力工资的增长,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抵销了农产品价格上涨增加的农民纯收入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