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网 记者 陈谭 见习记者 蔡壹铭
长寿工业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改革开放的画卷。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乡镇企业风起云涌,国有、集体企业同时并存,形成“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繁荣局面。然而,由于机制和体制的局限,经济效益普遍欠佳,为此,从1981年起,当时的长寿县委县政府就开始将农村改革推行到城市,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改革。
经济责任制提高增长率
1980年底,长寿县委对工业企业提出初步整顿,并实行“以税代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和社办企业实行“官办”改为“民办”改革。从1982年3月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县工交企业进行整顿,逐步在工业企业中建立内部经济责任制。至1983年,全县工业企业普遍实行基本定额奖和超定额奖制度。对企业上缴利润实行承包责任制,亏损总额包干,节亏全留或分成办法。
1984年5月,长寿决定扩大企业10项自主权。县委、县政府制定对企业扩权的20条规定,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产品销售、产品价格、物资选购、资金使用、固定资产处置、机构设置、人事劳动、工资奖金使用和联合经营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自主权。政府对企业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为间接控制为主,把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转为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相结合,运用经济杠杆、经济法规管理经济。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1985年工业总产值22963万元,比1980年增长94.62%。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人8865.3万元,比1980年增长203.07%,销售利润511.1万元,比1980年增长75.70%。
承包责任制提升经济效益
然而,单纯的经济责任制无法继续扩大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也就限制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1985年2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并对完善工商企业经济承包责任制提出明确要求。同年,全县工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规定厂长(经理)享有企业生产指挥权、经济管理决策权、厂内中层行政干部任免权、职工奖惩权和企业机构设置权等。县属国有企业初步推行定员、定额管理,部分工业企业推行产量、产值、利润大包干。企业内允许技术人才合理流动,可在社会上招聘合同制临时工,部分集体企业可投资投劳,实行股份制、租赁制、承包经营责任制,把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直接引入企业。2491个乡、村集体企业有96%实行租赁、承包、股份制经营。
在完善承包责任制中,县属企业承包人全部缴纳风险(抵押)金,其中38%的企业承包人实行公开招标,将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引入企业改革。在此期间,企业内部各项配套改革也逐步推进。劳动力实行优化组合,兵将互选、择优用人,解决领导于部能上不能下、职工能进不能出的问题。同时,实行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挂钩,在企业内部切实形成承包体系,建立层层包、层层保经营机制。
无论是经济责任制还是承包责任制,都促成了政企分开,明确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同时,打破了几十年的“大锅饭”制度,激活了企业的生产要素。必然促进工业经济的增长。1992年,全县工业产值、收入、利税分别为19705万元、27211万元、1140万元,比1986年分别增长141.70%、412.74%、5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