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网 见习记者 蔡壹铭
“我在社会上工作这么多年,还没有见过像你们这样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同志。”近日,退休职工陈某为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携妻带孙,在几个儿子的陪伴下,将锦旗亲自送到区物价局工作人员手中。
据悉,陈某退休后,由于身体不好,长期在区内某医院住院治疗。
住院期间,心细的陈某将医院每次配送的治疗药物都作了记录,结账时却发现,药费单上自己需要缴付的费用和实际用药次数不符,因为他记得其中一次医院并未发药给他,医院多收了一次药费。
住院期间接受体检,按规定在医疗服务后的第二天就应给病人的费用清单,而医院两个月后才交给陈某,并要求其付账。
医院开了几百元的处方,其中一种12粒/盒的药品,医院价格为30元,在外面药店却只花12元。陈某向医院提出异议,院方便按12粒/盒的价格为其更换为24粒/盒的,陈某则认为:如果价格没有问题怎么会轻易给自己更换呢?
以上问题,陈某向医院反映情况后未能获得满意答复,遂向物价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区物价局工作人员亲自到医院进行实地走访。通过对医院药剂科和财务科等部门数次调查取证,以及同院方领导和患者细致沟通,使整个事件的原委很快浮出水面,并对医患双方做出了及时调解。
据介绍,因住院病人较多,医护人员精力有限,疏忽大意少发了一次药给陈某,在物价局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院方便立即将多收的药费退还给陈某。
坚持实行一日清单制的院方,医护人员业务繁忙,忘记把体检清单及时交给陈某付账,经过协调后,院方将三百多元检查费如数退还。
经核查院方药品进价目录,其12粒/盒规格的药品,定价确实应为30元/盒,完全符合《医药价格工作守则(暂行)》等国家相关规定,不存在价格问题。经物价局工作人员耐心向患者解释,最后陈某表示愿意接受医院的说法,不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