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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洪湖“7.29”群殴事件始末
重庆长寿政府门户网   2008年8月1日      

      重庆长寿网  记者 晏春明

      7月31日14时30分,长寿区政府在市政府小会议室举行新闻通气会:长寿区万顺镇镇长张光勇、区卫生局局长孔庆明、区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贺楠、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罗庆林分别就大洪湖“7.29”群殴事件的发生、现场处置、伤员救治和善后工作等情况向新闻媒体作了通报。

      大洪湖群殴事件的相关详细材料,首次在媒体面前得以公布——这是一起因利益纷争而导致的一起群殴事件,事件造成1人抢救无效死亡、13人受伤的悲剧。

      ■事件回放:

      2008年7月29日9时许,万顺镇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东风村村民易某打来的电话:“我要下网了!喊你们领导来看。”几乎同时,易某还将电话打到万顺派出所。接到汇报后,深知易某下网会带来不良后果的万顺镇镇长张光勇为了防止事态的恶化,一边向区政府汇报,一边责成分管稳定工作的镇纪委书记汪登春和分管库区工作的副镇长王秀卷两位同志前往现场查看有关情况,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镇政府工作人员和万顺派出所民警一行13人于9点20分左右从万顺玉滩码头出发,经过约40分钟的航行,在10点左右赶到青杠林水域(即原重庆市大洪湖水产有限公司栏网处)现场,发现易某已下栏网,没有发现大洪湖水产公司的任何人员。

      此时,从邻水方向驶来一艘209号冲锋舟,舟上坐着包括易某在内的6个人。镇政府干部站在船头向易某喊话:“既然网已经下了,你的人员要撤退;镇政府将给大洪湖水产公司做工作,双方要保持克制,避免冲突发生和事态恶化。”易某等人看到是镇政府和派出所工作人员来查看情况,就返回了。

      此后,镇干部立即给大洪湖水产公司生产部副经理余某打电话,传达了“易某已经下了网,你们不要乱搞了,一切等区政府相关部门和镇政府协同妥善处理此事”之意。

      余某听后,表示将全力做好工作。

      在没发现任何异常情况下,现场停滞约10分钟后,镇机关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乘船返回镇上,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研究有关事宜。

      而在此时,易某所下渔网被洪湖水产公司巡湖队员程某等人发现,即向护渔队队长雷某报告,雷又将此事报告给公司生产部经理张某。张某遂召集公司护渔队、后勤队40余名员工,准备了砍刀、木棍,分乘3艘船舶于11时许赶到青杠林,砍易某下的栏网……

      当水产公司人员砍网时,易某发现后即带领四个儿子及亲戚、朋友20余人持楠竹块、木棒、铁棍赶到现场,双方发生争执,互相投掷石块,继而发生混战,持械斗殴,双方各有人不同程度受伤。

      ■积极施救

      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区政府办负责人、万顺镇干部和派出所民警,把全力抢救伤员摆在处置该事件的首要位置。上岸后,机关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立即全面抢救现场的受伤人员,并安排洪湖中心医院、万顺卫生院120救护车到万顺玉滩码头待命。

      机关干部将易某等几名伤员抬上客船送医院抢救,并安排一艘客船到易某家中将其他几名伤员接出送医院救治。在处理现场的同时,镇领导将现场情况和受伤人员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公安局分别做了紧急的电话和书面汇报。

      接到情况汇报后,区委书记燕平立即带领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杨钟馗,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何以龙,区政府副区长申雄和区政府办、区公安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农机局、区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首先到医院看望了受伤人员,并叮嘱医生尽全力救治伤员。

      随后,燕平召集区级有关部门和万顺镇、洪湖镇主要负责人开会,安排相关善后处置工作。

      成立事件善后小组,由副区长申雄任组长,对相关事宜进行调查处理。同时,要求万顺镇干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双方受伤人员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处置和稳定工作,化解矛盾,严防群殴事件再次发生。

      当天17点40分,万顺镇专门召开机关工作人员会,将机关干部分为三个组,第一组由镇长张光勇负责,15名机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前往长寿区人民医院看望易某等伤员,做好伤员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第二组由人大主席陈红负责,18名机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连夜采取“2对1”的办法,做好易某家人的思想工作,全面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家庭住址、思想动态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第三组由镇党委书记周庆云负责,其余机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全面统筹整个事件的处置工作。

      为了让善后工作做到尽善尽美,燕平书记于7月29日22时30分至30日凌晨2时30分,召集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公安局、区卫生局、洪湖镇、万顺镇主要负责人开会,听取了事件处置情况汇报。燕平指示相关部门要本着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来做好善后工作,并对事件的处置工作再次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一是立即成立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申雄任组长,区公安局政委肖黄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宣传部、司法局、卫生局、民政局、水利农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伤员治疗、事件调查、稳控和法律服务4个工作组,切实加强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二是全力以赴救治伤员。组织精干医疗救治力量全力对伤员实施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伤员痛苦。

      三是全力以赴维护稳定。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区有关部门和万顺镇、洪湖镇镇村干部全力做好对涉事双方和有关人员的安抚工作,尤其是做好受伤人员及其家属的接待以及善后处置工作,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伤者及其家属进行劝解,做好法律政策解释工作。

      四是全力侦破案件。要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抓紧时间对案件进行依法侦查,确保事件得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法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事发后,区卫生局庚即派出2辆救护车,12名医护人员,由区卫生局医政科姜祥木科长带队急赴事发地。大约在下午2点钟,救援人员先后到达洪湖、万顺镇卫生院察看伤员伤情。在洪湖镇卫生院、万顺镇卫生院初步处置基础上,卫生局立即将双方受伤群众14人分批全部转入区人民医院作进一步救治。

      到记者发稿时,除伤员易化文(化名)因重型颅脑伤(硬膜下血肿,脑挫裂伤),经区医院、大坪医院专家全力抢救无效,于当晚22点37分死亡外,其余13名伤员分别在区人民医院和在重庆长寿化工园区医院住院治疗。13名伤员生命体征平稳,初步诊断没有生命危险。

      ■来龙去脉

      1978年,当时的四川省革委会〔1978〕118号文件规定,长寿与邻水大洪湖水域以青杠林(位于长寿区万顺镇东风村)为界(在确定边界线时因只知青杠林大概位置,无法具体定界)。上世纪80年代,四川省邻水县在青杠林处(长邻交界处)设置栏网进行水产养殖,长寿区在离邻水栏网(两地界限处)一段距离的达界石水域位置设置网栏进行水产养殖,两道网栏之间出现592亩的缓冲水域。

      上世纪九十年代,长寿区万顺镇东风村村民易某(原系大洪湖水产公司第二养殖区负责人)利用这段空闲水域进行水产养殖,并于2002年1月与邻水县渔场签定合同,承包该水域期限为10年,每年承包费2000元;2003年8月,易某又与大洪湖水产公司签定合同,承包该水域期限为10年,每年承包费1000元。

      2007年底,为方便湖区群众生产生活,改善湖区生态环境,长寿区政府发出〔2007〕143号通告,决定全面拆除大洪湖(长寿段)网栏(箱),实行白水养殖。

      为推进网栏(箱)拆除工作,大洪湖水产公司于2008年6月正式向长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易某2003年8月签定的合同。2008年6月25至27日,易某先后4次在空闲水域打鱼。6月25日,易某与四川邻水渔场产生养殖纠纷。7月1日,大洪湖水产公司将该公司在青杠林附近的网栏拆除,使长寿和邻水两道网栏之间的空闲水域并入长寿段主河。

      为了既得利益,易某于2008年7月11日直接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信访,反映重庆大洪湖水产公司侵权,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并坚持要在从信访之日起7日(即2008年7月19日)后强行下网。重庆大洪湖水产公司107个股东表示与易某抗争到底。

      该现象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7月17日,受区政府领导委托,区政府办罗庆林副主任和区水利农机局王小瑜副局长来到万顺现场办公,并到争议水域现场实地查看和了解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万顺镇也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全力遏制事态恶化:

      7月18日,万顺镇采取8项措施,对事态恶化进行防范:(1)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通报易某与大洪湖水产公司水域纠纷的有关情况,传达了区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和安排部署了稳控方案和措施,成立了该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2)制定了专门的应急处置预案;(3)以镇政府文件的形式紧急向区人民政府请示,要求上级政府尽快划清地域界限,从根本上化解这一矛盾争端;(4)分别向重庆大洪湖水产有限公司和易某发出了书面告知书,劝诫双方保持冷静、克制、理智的态度,妥善处理好此事,防止发生械斗等严重事件;(5)成立了两个工作组,由镇干部分别带领镇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人员,分别找重庆大洪湖水产有限公司负责人和易某本人谈话,做好双方的思想疏导工作,防止斗殴事件发生;(6)设置了事态发展信息员,随时了解、掌握和上报事态发展进程;(7)全面启动了机关干部应急事件处置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联系畅通;(8)派出所集中全部警力,密切注意事态动向。

      7月21日上午,在镇政府领导主持下,镇综治办、信访办、调委会、司法所、派出所五个职能部门成立联合小组,组织重庆大洪湖水产有限公司和易某进行司法调解,并形成司法调解会议纪要,建议双方在法院判决前维持现状、保持克制,引导双方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此次争端。但易某态度十分强硬和过激,双方僵持不让,调解未能成功,易某也拒绝在调解会议纪要上签字。

      最后,双方所陈述的观点分歧很大:

      大洪湖水产公司提出:一是维持拆网后现在的状况;二是公司不再下网和捕鱼作业,也绝不允许任何人下网和捕鱼;三是如果在长邻两地政府对边界问题未解决之前,易某强行下网或捕鱼作业,将坚决予以制止。

      易某的观点是:一是重庆大洪湖水产公司侵权,不应单方面毁约和改变现状;二是给他造成的损失要给予赔偿;三是要求重庆大洪湖水产公司恢复拆网前的原状,如果该公司不主动下网恢复原状,自己将强行下网。

      调解未果后,为了防止双方发生过激行为,造成社会不稳定,7月25日,万顺派出所与区公安局治安支队、洪湖派出所一道,全面调查和了解此事,并找双方当事人谈话。这些举措,还是没能阻止群殴事件的发生。

      ■严肃查处

      群殴事件发生后,长寿区公安局在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局刑警总队的指导下,投入精干力量,全力以赴,快侦快办,深挖细查,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坚决依法处理违法犯罪人员。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此案件中有人已构成犯罪。根据案件的构成要件,公安机关将该案立为聚众斗殴案件侦办。

      根据初步查明的事实,区公安局已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程某、龚某等4人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到记者发稿时,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从万顺、洪湖两镇有关负责人处获悉,经过全力处置,目前涉事双方及人员情绪基本稳定,事态平稳,后续处置工作正有序进行,事发地万顺、洪湖两镇社会稳定,群众生产生活正常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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