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网 记者 黄涛 通讯员 向小云
近日,新市镇成功调解了一起牵涉多个家庭、一拖近三年、打了四场官司都未了结的坟地纠纷,避免了一起群体事件的发生。
2004年6月,原居住在新市镇新合村的何某举家搬迁到了大渡口区。2005年4月,何某父亲病故,何某便将父亲的骨灰送回老家安葬,埋在了新合村的荒地里。由于何某的父亲生前系城镇居民,村民便要求何某给付占地费并按人头分摊修建进村公路的费用,为此双方发生争执。2005年4月10日,王某邀约代某、周某等4个村民挖掘了何某父亲的墓地,损坏了棺木及骨灰盒。2005年4月18日,何某将父亲的骨灰重新埋葬后,向长寿区人民法院上诉,要求王某等人赔偿其丧葬费损失和精神损失。长寿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等人赔偿何某丧葬费损失和精神抚慰金5000元,并已执行。败诉的王某以何某未经自己同意,便将其父亲的骨灰埋葬在自己的承包地里,侵害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再次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并拿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证明,要求何某将坟墓迁出,并赔偿相关损失,王某胜诉。纠纷一拖近三年,前前后后打了四场官司,也一直没有得到圆满解决,双方的仇怨越来越大。
新市镇党委政府得知这一情况后,由司法所牵头,镇林业站、国土所、新合村村委会配合,召集纠纷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初期,纠纷双方由于互相仇视,意见分歧较大。针对这种情况,调解干部要求纠纷双方本着互敬互谅的原则,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制教育和入情入理的思想工作,纠纷双方渐渐消除了隔阂,表示愿意通过协商的办法解决纠纷。经过一番努力,一宗涉及多个家庭,一拖近三年,打了四场官司的纠纷终于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下得到妥善解决:何某在支付了1600元的占地赔偿款后,不再担心父亲能否落叶归根了;王某等5人也如约拿到了镇政府给予的3500元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