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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寿网 记者李莉娟 通讯员 韦树成
“法律援助救了咱一村人啊,感谢你们不辞辛劳为这么多村民追回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日前,新市镇上演感人一幕,该镇新同村村支书方海平书记和几位农民来到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满脸感激,说不完的动情话。
事情还得从2000年前后说起:
2000年下半年,新同村54农户委托村里和凤城街道居民余平(化名)签订了《果园承包合同》,约定将54户农户的66亩土地出租给余平发展果树,出租年限为26年,租金按每年每亩350公斤稻谷市场中等价计算,每年9月30日前付租金,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万元。
合同签订后,村里按合同约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交给了余平,余按合同约定支付了五年租金。由于种种原因,余平在果园收入不理想的情况下,将果园荒置,并从2006年起,拒不支付土地租金,也拒绝与村民协商解决。为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村民多次集访。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新市法律援助工作站主动向请缨,希望能给村民提供法律援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村民与余平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村民利益。
考虑到此案涉及范围较广、影响较大,新市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此案后,专门抽调了有丰富办案经验、责任心强、群众威望高的同志专门负责此案的办理。广泛收集了证据后,法律援助工作者代村民起草了诉状并到葛兰法庭立案。
经过四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日前终于审理终结,判定新同村村民胜诉,支持村民解除与袁某的承包合同,并要求袁某支付村民2006年度租金和相应的违约金。
据有关人士介绍,目前该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征得了54户村民的同意,正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4户农民揪了近两年的心结终于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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