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网记者 骆英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拒绝缴纳住房公积金,你可以到住房管理中心或打电话进行投诉。”5月8日,记者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拒绝为员工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逾期不办理缴存登记、不为职工设立个人账户的单位要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或进行处罚。
据住房管理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如果该单位确实没有能力为职工补缴,要明确欠缴责任主体;对有能力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却拒不履行责任的,管理中心要对其进行行政执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5月起,建立公积金管理归纳、还款小组,分阶段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催建、催缴及行政执法工作;对部分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对于个别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企业,其职工可以到管理中心进行投诉或者打电话进行投诉。投诉电话:40242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