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网 记者 黄涛
10月8日,记者接到家住新市镇的刘先生电话反映,他在重庆一物资公司打工10年,受了工伤后,单位支付了他的医疗费,但没有支付工伤赔偿等费用。刘先生称,他经人介绍于1996年3月到一个物资公司的装卸队工作,2000年回家务农了一年,2001年至2006年12月又回到该单位工作,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为他买养老保险。在此期间,他按月领取现金计件工资。不幸的是,去年12月30日下午,他在大货车顶上装货时,不小心踏空,从高处摔了下来,当场失去了知觉。给医院检查,头部与腰部等处受了伤,他为此住院治疗,直至今年2月才出院。出院时,物资公司为刘先生支付了1万多元的住院费。
医生告诉刘先生,出院后仍需休养,暂时不能干搬东西等重活,大约需要一年半的时间才能恢复。刘先生没有拿到物资公司的工伤赔偿,现在他的腰骨时常疼痛,也没有工作,靠妻子微薄的工资度日。
为了争取赔偿,刘先生向重庆市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他与被物资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刘先生提交的相关证明和疾病证明书存根等证据,均无法证明他在物资公司工作,对刘先生请求确认其与物资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请求不予支持,裁决驳回申诉人刘先生的申诉请求。
刘先生很失望,但他不想放弃,目前正与家人一起,争取与该物资公司协商赔偿。重庆渝洲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刘先生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尽量争取自己的权益。律师提醒,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