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残疾人联合会为长寿区人民政府所属正局级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要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挥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文化、体育、科研、福利、用品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认真贯彻和组织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六)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司法机关、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各项权益。 (七)开展困难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 (八)协助做好街镇残联干部的管理工作,对全区街镇以上残联干部和残疾人基层群众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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