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成立于2005年,属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行政规格为正处级。 区民宗局设两个职能科室,一是办公室,二是民族宗教科。其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区的民族、宗教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本区民族、宗教方面的具体工作意见,并负责民族、宗教法规在本地区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本地区民族、宗教理论研究。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督办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配合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和宗教方面的社会性事件,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配合承办民族扶贫事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专项资金,专项贷款的分配和使用管理,帮助解决特殊困难,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合法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制定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的规划,负责区内宗教场所的审批,年检工作,协助指导街镇开展“两乱一私设”专项治理工作,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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