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三峡移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后续工作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解决三峡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牵头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后续工作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3.负责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审查移民街镇(迁建单位)移民年度计划和项目投资计划,审核和监管项目使用计划,管理和安排全区移民资产和物资,处理移民搬迁安置规划中的遗留问题;组织协调对口支援、经济合作和库区移民招商引资等工作。承担移民概算资金中安排的环境保护和高切坡治理资金的管理工作。
4.负责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后期发展扶持工作,编制规划并组织实施,安排使用和管理三峡库区基金及项目,审核监管重大扶持和发展项目。
5.负责三峡水库长寿库段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库区蓄水安全监测与防范,切实加强对临水房屋、设施、移民高切坡隐患监测监控。
6.负责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信访工作,指导配合移民街镇(迁建单位)做好移民稳定工作。
7.负责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和重大宣传活动。
8.负责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就业培训工作。
10.负责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移民街镇(迁建单位)移民资金内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的申报、使用、管理工作和三峡库区电力扶持资金的分解下达工作。
12.负责移民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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