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676D/2022-0000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云台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04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3 |
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设置表(云台镇)
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设置表(街镇) | ||||
序号 | 一级栏目 | 二级栏目 | 三级栏目 | 建议工作措施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申请指南 | 长寿区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试点项目 (长寿农发〔2021〕57号) 1、建设内容:推广应用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诱集技术(性诱剂、食诱剂、色板、杀虫灯、捕食螨、诱捕器等);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农药减量助剂;依托装备精良、服务高效、管理规范的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应用机动(电动)静电喷雾器、植保无人机等适合当地的新型高效植保器械,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2、申报范围:水稻、柑橘、蔬菜3类作物。3、申报主体:长寿区范围内从事种植业生产的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或整建制村(社)。2.补助标准。柑橘每亩最高补助200元,计划面积8000亩,财政补助共计160万;水稻每亩最高补助100元,计划面积2000亩,财政补助共计20万元;蔬菜每亩最高补助200元,计划面积1000亩,财政补助共计20万元。 | |
补贴结果 | 验收合格后补助8.9万元。 | |||
监督渠道 | 举报受理人员:谢柏树 电话:023-40826804 023-40826221 地址:长寿区云台镇人民政府 | |||
1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申请指南 | 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长寿农发〔2021〕93号) | |
2 | 补贴结果 | 建设机械冷库一座200立方米及其附属设施,验收合格后补助8.1万元。 | ||
3 | 监督渠道 | 举报受理人员:谢柏树 电话:023-40826804 023-40826221 地址:长寿区云台镇人民政府 | ||
4 | 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 | 申请指南 | (一)种粮大户补贴 1.补贴对象。即种粮大户,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自然人、法人、专业合作组织或其他组织:一是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亩(含50亩)以上,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2种粮食作物)。二是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三是按当地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四是种粮大户单户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亩。 2.补贴依据。2021年种粮大户补贴按照2020年核定的种粮大户实际种粮面积计算。 3.补贴标准。每亩补贴230元。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种粮大户补贴。 (二)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补贴对象。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集体机动地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应直接补贴给种粮农户,不得由集体或村社干部代领。2.补贴依据。以2004年农业税计税耕地面积为依据,按照上一年核定的耕地面积计算。 3.补贴标准。根据当年市级安排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扣除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后测算。2021年度补贴标准为148元/亩。 | |
5 | 补贴结果 | 一般农户补贴面积24279.94亩,补贴金额3593431.12元;种粮大户补贴面积1261.76亩,补贴金额290204.8元。 | ||
6 | 监督渠道 | 举报受理人员:姚廷清 电话:023-40826788 023-40826221 地址:长寿区云台镇人民政府 | ||
7 | 农机购置补贴 | 申请指南 |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补贴范围:市农委选定《重庆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标准: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测算比例不超过30%。根据重庆市丘陵山区特点和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在粮食生产薄弱环节、特优农业生产等方面选择先进适用、绿色智能、大中型、复式作业机具不超过10个品目的产品,将其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35%,其中通用类机具的补贴额可高于相应档次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提增幅度控制在20%以内。对市内保有量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品目或档次逐年降低补贴测算比例,到2023年将其补贴额测算比例降至15%及以下。除上述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的补贴机具以外,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申请程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申请材料:(1)购机者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登记证书原件。(2)购机者银行账户资料:个人提供“一卡通”账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承办银行如有变动,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确定“一卡通”实施方案为准。(3)购机税务发票原件,发票上应具有购机者、生产企业名称、机具名称、机具型号、机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等信息。(4)每台机具由购机者提供人机合影、产品铭牌、发动机号、机架号等图像照片(电子件)。(5)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应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的相关规定,应先办理牌证照后申领补贴,并提交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原件。 咨询电话:40826221;受理单位:长寿区云台镇农业服务中心。 | |
8 | 补贴结果 | 项目名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主体:刘发洪等128名云台籍购机者。补贴(补助)金额:104600元。 | ||
9 | 监督渠道 | 举报受理人员:杨丽 电话:023-40826788。地址:长寿区云台镇人民政府 | ||
10 | 高素质农民培育 | 申请指南 | 无 | |
11 | 补贴结果 | 无 | ||
12 | 监督渠道 | 无 | ||
13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强制扑杀补助 | 申请指南 | 无 |
14 | 补贴结果 | 无 | ||
15 | 监督渠道 | 无 | ||
16 |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申请指南 | 补贴对象:自行处理的处理主体-养猪户;补贴范围: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补贴标准:1-6月80元/头,7-11月如下:病死猪体长≥70cm的,每头补助80元;病死猪体长40cm(含)—70cm的,每头补助50元;病死猪体长25 cm(含)—40cm,每头补助30元;病死猪体长<25cm的,每头补助20元;申请程序:现场核实监督处理-现场填写《重庆市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逐户申报表》-统计汇总公示上报-次月3日前录入数据-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资料-区级部门审核统计上报;申请材料:《重庆市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逐户申报表》和《重庆市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咨询电话:81880317;受理单位:长寿区云台镇农业服务中心 | |
17 | 补贴结果 | 项目名称: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实施主体:重庆市长寿区大凼生猪养殖场、重庆市长寿区反背生猪养殖场、重庆市长寿区程娅生猪养殖场、陶海生猪养殖场等;补贴(补助)金额:41010元。 | ||
18 | 监督渠道 | 举报受理人员:段鹏 电话:023-40826221 地址:长寿区云台镇人民政府 | ||
19 | 强制免疫补助 | 申请指南 | 无 | |
20 | 补贴结果 | 无 | ||
21 | 监督渠道 | 无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