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 - 机构职能(2024年版)

一、单位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云兴街14

二、联系电话

023-40826221

三、办公时间

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四、街镇简介

云台镇位于长寿区东北部,距长寿区主城 35公里,距重庆主城区 100 公里,东与垫江毗邻,西与四川邻水交界,幅员面积97平方公里,海拔305-1009米。云台镇是国家级重点镇、百强镇,重庆市中心镇、规划发展的市级试点小城镇、市级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2020年被列为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全镇辖13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户籍人口5.03万人,常住人口2.09万人

五、职能职责

(一)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二)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职责。

(三)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四)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五)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六)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七)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八)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承担消防管理工作任务。

(九)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决议决定执行的督促、检查;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等各项会议;负责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做好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相关工作;做好本辖区内区、镇人大代表选举服务,以及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等工作。

(十)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十一)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技术推广、服务保障等工作。

(十二)主要承担对社区服务工作的统筹指导、物业、环境卫生、社会事务等方面服务工作。

(十三)主要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服务工作。

(十四)主要承担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十五)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

(十六)主要承担乡村振兴、农村产业发展、经济运行调度、统计以及项目等事务性工作。

(十七)主要承担辖区内环境保护、市容、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事务性工作。

(十八)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小额保险及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

六、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统战、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信息等工作;掌握党政的重要决策和动态,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搞好调研和督办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人大办公室。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决议决定执行的督促、检查;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等各项会议;负责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做好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相关工作;做好本辖区内区、镇人大代表选举服务,以及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纪检、群团、编制、组织、人事、人才、退休管理;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乡村振兴、农村经营管理、审计、经济社会统计、物价、企业、统计、行政审批、保险、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统筹负责民政、卫生、计生、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政法、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法制、平安建设等职责;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人防、国土房管、地震灾害、两违整治、征地拆迁、污水管网、交通建设等职责;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交通安全等职责;承担消防管理工作任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村土地流转、扶贫开发等方面技术推广、服务保障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小额保险及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宣传、文化、教育、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意识形态、文明长寿建设、网信等方面服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武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招商、商贸物流、工商聚商选资、农村产业发展、烟草、邮政、通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内环境保护、市容、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事务性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