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新市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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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473X6/2021-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新市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义务教育保障工作方案

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义务教育保障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工作目标,按照《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长寿区教育扶贫攻坚三年行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教工委发(2019]2)文件精神,我街道办事处和教管中心于201963日前,对我街道6-16岁儿童进行了全面排查,初步统计核实有7名疑似失学儿童,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有1人。根据《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长寿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 2020) 的通知》(长教发[2018]105)、《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长教发[2018] 147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贫困学生帮扶的实施方案》(长教发[2019]64)和《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送教上门工作的通知》(长教发[2019] 119)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这10名儿童义务教育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建立健全保障工作机制

由区教委、街道办事处,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7名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送教上门等工作,保障他们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此项工作根据区教委安排由教管中心牵头,负责组织辖区内的中小学具体实施,有关学校接受教管中心管理,教管中心负责所有资料收集、建档、总结、上报等工作。我街道义务教育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工作机制,结合小学、中学教育教学特点,实行分校负责,分校施策,一人一策。

    组长:新市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周昕

新市街道教管中心主任余涛

新市街道初级中学校校长陈碧勇

副组长:新市街道中心校副校长代光永

新市街道中心校副校长邓成勇

新市街道实验小学校长彭文平

新市街道初级中学校副校长陈利敏

成员:教管中心、中学、中心校、实验小学教务处全体成员及有关年级班主任和学科教师

街道中学、中心校也要及时成立义务教育保障工作小组,认真依法履行义务教育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大力帮扶、精准控辍的原则,认真制定劝返复学、送教上门、缓学、免学等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及措施要求等。我街道10名疑似失学儿童,中学段7人由中学具体负责实施,小学段3人由中心校具体负责实施。

二、认真开展全面核查工作

按照学段特点中学和中心校要在66日上午十点前完成对10名疑是失学儿童进-步核实工作。采取入门入户到人的方式逐一核查疑似失学儿童情况, 按照长寿区建档

立卡贫困户信息统计表(义务教育类)和档外农户信息统计表(义务教育类)所列情形进行逐一甄别, 依据充分,记录详实,归类统计,摸准真实失学儿童数据,全面准确掌握适龄儿童未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对核查中发现的因户籍管理、学籍管理、延缓入学、超龄离校、失踪失联、出国等原因造成的非真实失学数据,依据实际情况从疑似失学儿童总数中予以核减,相关管理问题依据现行政策法规妥善解决。对经确认为失学辍学的适龄儿童,要详细了解原因,建档立卷,1人一卷,作为劝返复学、送教上门、缓学、免学的基本依据。

三、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全面做好疑似失学儿童的劝返复学工作,根据失学辍学原因,协调相关部门精准施策,中学和中心校要积极开展针对性整改,解决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对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的,要根据相关政策及时纳入帮扶救助范围。对厌学而辍学,要实行反复劝返直至复学。对适龄残疾儿童,有能力到校学习的采取随班就读、护送特教学校、特教班就读;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对极重度残疾、完全无法接受教育的,依法依规办理免学手续。对入寺入教的,要着重做好法治宣传和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寺庙、家长配合政府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要依法管理、坚决整治违法违规举办的私塾、国学班等办学场所。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返校就读学生,要强化保障措施,建立一对一的关爱帮扶机制,针对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思想状况,给予个性化辅导,切实增强他们学习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四、完善重点监测制度。

教管中心、中学、中心校、实验小学要指派专人(校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或教务处主任)及时做好义务教育保障工作的文件、过程资料、记录、数据、表册、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区教委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重点监测范围,加强学籍管理,不定期督查,指导各校做好义务教育保障工作。我街道各校要协同区教委和街道政府依据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义务教育保障工作。对义务教育保障工作不重视、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严肃追责。义务教育保障工作既要打好攻坚战,也要打好持久战,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调动社会、家长等各方积极性,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把义务教育保障工作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为脱贫攻坚取得完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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