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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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日期:2024-01-05

因工作需要,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具体工作岗位为基层就业服务协管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遵循岗位需要的原则;

(三)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简介

(一)岗位性质:全日制公益性岗位。

(二)岗位工作职责及内容:

1.人力社保相关工作

2.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招聘对象要求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18日—2024112日。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人民政府(地址: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石兴正街165号,咨询电话:023-40821331)。

(三)报名方式

现场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申请人页复印件;2.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有效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一寸彩色登记照2张。5.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以上资料由招聘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和初步筛选,并确定面试名单。

如因个人原因无法现场报名,可先将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65020652@qq.com,面试时提供原件审查。

(四)招聘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应变能力。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因公示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能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人员,予以辞退。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一)全日制工资为2100元/月。

(二)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

(三)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委托石堰镇石兴社区开展管理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用工作流程接受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用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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