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668J/2025-0001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石堰镇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4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4 |
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镇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开发、农村经营管理;
2.指导辖区内村(居)的工作,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村(居)文化建设,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辖区平安稳定工作,做好人民调解、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管理、自治组织建设、物业管理工作;
6.做好辖区国防教育、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7.负责本辖区的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工作;
8.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下设机构5个,分别是石堰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石堰镇便民服务中心、石堰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石堰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石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核算单位共5个,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事业单位合并核算。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369.41万元,支出总计1369.41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26.58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减少设施项目支出,本年度桃花河河岸生态修复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未支出。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369.4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26.58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桃花河河岸生态修复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未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9.41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369.4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26.58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减少设施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06.37万元,占80.8%;项目支出263.04万元,占19.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年初有计划才有支出的原则进行安排和运转,无结转结余,所以增长率为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69.41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6.58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桃花河河岸生态修复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未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9.4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4.42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一事一议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21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等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9.4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4.42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一事一议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21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等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有计划才有支出的原则进行安排和运转,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5.25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有计划才有支出的原则进行安排和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23万元,占1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3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类支出增多。
(3)卫生健康支出46.66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有计划才有支出的原则进行安排和运转。
(4)节能环保支出10.49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有计划才有支出的原则进行安排和运转。
(5)城乡社区支出3.0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0万元,下降70.0%,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6)农林水支出1093.80万元,占7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77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一事一议村级公共服务项目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增多。
(7)住房保障支出41.98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有计划才有支出的原则进行安排和运转。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6.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1.9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0.14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资调资及事业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基础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等。公用经费174.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0.24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医保垫底资金从本级纳入农服中心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未发生“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27万元,下降95.8%,主要原因是继续过紧日子,减少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8.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8.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8.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主要用于采购政府工程项目相关物资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63.0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82116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