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668J/2025-0001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石堰镇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4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4 |
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镇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管理;
2.指导辖区内村(居)的工作,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负责辖区平安稳定工作,做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信访、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道路交通建设、违法建筑整治等,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7.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惠农资金兑付等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人民政府设置1个综合办事机构: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设置4个内设机构: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442.41万元,支出总计2442.41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95.66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达项目预算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442.4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95.66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达项目预算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2.41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442.4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95.66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280.57万元,占52.4%;项目支出1161.85万元,占47.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42.41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95.66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达项目预算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42.4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95.66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达项目预算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8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了事业人员因保险基数政策变化需补缴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2.4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95.66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达项目预算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8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了事业人员因保险基数政策变化需补缴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0.66万元,占4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8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了事业人员因保险基数政策变化需补缴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
(2)教育支出20.01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2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办公费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15万元,占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74万元,下降20.0%,主要原因是2023年老党员生活补贴经费预算科目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58.13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2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行政)科目调整。
(5)农林水支出1026.32万元,占4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93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了2024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等特定项目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62.15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4万元,下降16.0%,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收回参公人员对应经费划转到财政局。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0.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9.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9.49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预算数。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公积金、职业年金、各项社会保险以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201.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4.83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是科学编制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严控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气费、手续费、差旅费、维修维护、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成本、租赁费用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49万元,增长248.5%,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成本、租赁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成本、租赁费用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49万元,增长248.5%,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成本、租赁费用增加。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7.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6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28万元,增长2937.1%,主要原因是为提升村级业务水平,开展的相关业务会议增多,23年村干部会议补贴在村干部报酬专项列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63万元,下降8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的培训人数、场次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购买办公用品、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83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是科学编制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严控一般性资金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4.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9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4.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4.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9 %。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161.8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82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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