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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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4617A/2021-000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龙河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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