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人民政府 - 机构职能(2024年版)

一、单位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兴盛路1号

二、联系电话

023-40852458

三、办公时间

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四、街镇简介

龙河镇位于长寿区城区东北20千米处,东邻垫江县,南靠长寿湖、双龙镇、新市街道,西连葛兰镇,北接石堰镇;镇政府驻地合兴场,距长梁高速路合兴立交桥出口500米。全镇辖区面积89.9平方千米,其中耕地面积4747公顷。镇辖17个村、1个社区,121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43250人,龙河镇人民政府驻兴盛路1号。

龙河镇地处亚热带,地貌以浅丘平坝为主,气候温和湿润,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土壤肥沃;内辖长寿区现代农业园区核心区,建有瘦肉型猪养殖基地、肉鸽养殖基地、种鸡繁殖基地、笼养兔基地、特种水产养殖基地等农业产业发展基地。享有“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镇”“市级生态镇”“现代生态农业示范镇”等称誉。

龙河镇辖区内有区属中学1所(龙河实验中学),区属小学3所(龙河实验小学、龙河中心校、乐温小学),区属幼儿园3所(龙河中心幼儿园、龙河幼儿园、乐温幼儿园)。

五、职能职责

(一)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二)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职责。

(三)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四)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五)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六)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七)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八)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承担消防管理工作任务。

(九)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决议决定执行的督促、检查;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等各项会议;负责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做好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相关工作;做好本辖区内区、镇人大代表选举服务,以及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等工作。

(十)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十一)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技术推广、服务保障等工作。

(十二)主要承担对社区服务工作的统筹指导、物业、环境卫生、社会事务等方面服务工作。

(十三)主要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服务工作。

(十四)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

(十五)主要承担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十六)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

(十七)主要承担乡村振兴、农村产业发展、经济运行调度、统计以及项目等事务性工作。

(十八)主要承担辖区内环境保护、市容、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事务性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文电、报刊、杂志、信件的登记、编号、分送、传阅、清退、销毁工作;负责文件收发运转;负责办公室文件材料的发文审核;负责档案资料的整理、管理和使用;负责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负责公文等资料的印刷、装订、归档工作;负责办公室机要保密工作;承办办公室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镇大事记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发、归档工作;联系各部门办公室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编制、组织、人事、人才、退休管理;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政法、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法制、平安建设等职责;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人防、国土房管、地震灾害、“两违”整治、征地拆迁、污水管网;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交通安全等职责;承担消防管理工作任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镇人大办公室。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决议决定执行的督促、检查;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等各项会议;负责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做好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相关工作;做好本辖区内区、镇人大代表选举服务,以及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镇纪委。统筹负责纪委工作。

(十一)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技术推广、服务保障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宣传、文化、教育、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意识形态、文明长寿建设、网信等方面服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小额保险及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旅游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内旅游资源的策划、包装、运营、管理,提升整体旅游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及外宣;制订和执行本辖区内旅游质量和服务标准;市容、市政、园林绿化及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内交通等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